想說甚麽
第23部﹒
- 加拿大的公民
- a)第一學的﹑還懂的語言是居住在該省的﹑操英語或法語的少數民族的語言﹐或
- b)他們在加拿大的小學是英語或法語教育﹑而居住在一省其教育的語言是該省操英語或操法語的少數民族居民的語言﹐有權在該省使其子女以該語言接受小﹑中學教育。
- 加拿大公民的任何子女在加拿大以英語或法語已接受或正接受小﹑中學教育﹐有權使他們的其他子女以同樣語言接受中﹑小學教育。
- 加拿大公民在⑴和⑵條下有使其子女在一省以操英語或操法語的少數民族語言受小﹑中學教育的權利。
- a)適用於不論一省何處有如此權利的孩子數目有充分理由從一省少數民族語言的公共經費中給他們提出經費來﹔和
- b)包括﹑孩子夠多時有權接受由公共經費提供的少數民族語言的教育機構中受教育。